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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化学领域发明专利的技术交底书应该如何撰写

来源:admin  发布日期:2024-03-11  浏览:685

发明专利对当今社会具有巨大帮助,它们不仅推动着科技进步,促进产业升级,更在解决现实问题上发挥着关键作用。例如,医疗领域的发明专利改善了疾病治疗方法,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质量;环保领域的发明则助力减少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此外,发明专利的创造和应用还为社会创造大量就业机会,带动经济发展。因此,发明专利不仅是智慧的结晶,更是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能够衍生出无限的价值。

通常情况下,专利申请都是需要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来辅助完成的,因此,当发明人设计出完整的技术方案后,就需要考虑如何将其写成技术交底书的形式了。技术交底书是发明人与专利代理师沟通的最主要方式,也是代理师实现专利撰写的基石。

其实,理论上来讲,发明人只要将其技术方案在交底书中表达清楚、并写明与现有技术的区别就已经足够了,并没有太严格的要求。只不过绝大多数的发明人的研究重点都在技术研发领域,之前并未研究过专利法及格式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并不清楚“专利申请的侧重点是什么”,“试验数据、附图等更适合以哪种形式补充”,“哪些内容可以选择不提供而哪些内容必须具体”等内容,因此才需要对技术交底书的格式进行限定。因此,在下文中,将逐一介绍撰写化学领域的技术交底书之前的准备工作以及发明专利的技术交底书应该如何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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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撰写技术交底书之前的准备工作

目前来看,大部分研发人员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都能在技术交底书中写明其方案相比于现有技术的优势,但有关此优势的效果验证却并不是很重视。

但需要提醒发明人的是,数据结果才是审查员对技术效果进行审查的重要参考,若是无法很好的表征此专利与现有技术之间的差异的话,审查员很可能会不承认此技术效果的存在。

另外,建议发明人以单因素对照试验的形式进行效果验证,并尽可能的减少无关变量的存在。这是因为,有些专利审查员对于试验数据的审查极其的严苛,若是审查员盯着这些无关变量不放,那还真的是不太容易与其进行争辩。

因此,强烈建议发明人在专利研发阶段,就直接选择单因素对照试验的形式来补充数据,从而更好的突出其方案的创造性,并减少发明人与专利代理师双方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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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明专利的技术交底书应该如何撰写

(1)专利名:发明专利的名称方面并没有特别严格的要求,且专利代理师在后期改起来很方便,因此发明人只要以所属技术领域的通用术语对本发明进行合理的概括即可。例如,“一种超薄氮化硼纳米片的制备方法”、“一种壳核结构的银包铜粉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一种锂离子电池极片的制备方法、锂离子电池组件以及锂离子电池”等。

字数方面,最好是不要超过25个字,化学领域的部分发明可以允许最多到40个字。

(2)技术领域:简单概括一下即可,例如,“属于生物化学技术领域”、“属于锌空气电池技术领域”等。

(3)背景技术:在此部分,发明人应当详细的指出现有技术所存在的相关问题(技术现状),以及现有的改进方式的优点和不足(建议以引用现有文献的方式进行表述),并总结出一个完整的技术问题。

简单来讲,所有的技术构思都有一个源头,因此需要发明人清楚、完整的表明本方案是针对现有技术的那些不足来进行改进的。

背景技术部分其实是很重要的,一般来讲,在背景技术部分,清楚的梳理好上下文逻辑关系,并且详尽的引用现有技术进行对比,就代表着发明人对其方案有着通透的研究,且对于本方案的创造性非常自信。

优秀的背景技术部分能够把审查员的思路更好的带入本方案预设的环境中,从而避免审查员在本领域的其他方面进行额外的检索,还能够提升审查员的好感。

(4)发明内容:在根据背景技术部分记载的内容确定了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后,就需要发明人在发明内容部分写明“本发明是通过何种技术方案来解决此技术问题的?”以及“此技术方案带来了何种技术效果?”了。

先谈“通过何种技术方案”部分:发明人需要在此部分将其技术方案进行笼统且完整的概括。在后期,专利代理师将凭借此部分内容来完成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在撰写技术方案的过程中,现有技术已经公开过的部分可以简写(例如,在一款聚合物的制备方案中,无论是选择光聚合还是热聚合都能完成制备,且两种聚合方式都不会影响产物性能,那么就可以将聚合方式概括为“聚合反应”,不去限定具体应该以哪种形式进行聚合);但对于那些“现有技术还未公开的技术手段”(例如,一款全新的萃取方案),或者“虽然是常规操作,但此操作产生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例如,现有技术中添加二烯烃会降低产物稳定性,但本发明的产物在添加二烯烃后反而提升了稳定性),就必须进行完整的限定了。

另外,在对研磨时间、加热温度、粉碎粒径等不重要的制备参数进行限制时,建议是能限定为范围值的数据就都以范围值的形式进行补充,必须是点值的数据再限定为点值;此方式可以使方案具备更大的保护范围,还能够为后期的创造性争辩提供便利。

此部分的格式其实没有太严格的要求,只要能完整的记载整个实验流程即可。

“带来了何种技术效果”部分:在撰写本方案的技术效果时,需要发明人写明其改进后的新的技术方案能够达到什么样的优异效果。

有益效果是审查员评价方案创造性的一大指标,若是发明人只记载本发明具备极优秀的技术效果,但却不说明是通过那些改进手段得来的,就很可能会被审查员认为是“凭空想象”,进而怀疑方案的真实性。

同样的,至于那些真正对技术效果有很大帮助的改进手段,若不对其技术原理进行准确表征,就很可能会被审查员质疑“是本技术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无需创造性劳动就能够得到的,并不能产生预料不到的效果”,这就得不偿失了。

因此,此部分写的再详细也不为过。

技术效果部分是必须包含领先于现有技术的发明点的(至少一个),毕竟国内的发明专利主要审查的就是方案的创造性,而专利法中对于发明创造性的定义就是“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很多发明人在准备有益效果部分时,往往仅会强调此专利有这些那些的优点,却完全没有记载现有技术是否存在相应的缺陷,此形式显然是不合理的。若本发明的技术效果无法与背景技术部分提到的不足对应上的话,将很难体现出本发明的发明点在哪里,从而难以将上下文联系起来。

(5)具体实施方式:随着专利行业的逐渐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于专利的审查力度越来越严苛。特别是在2021年3月21日颁布了《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办法》后,国知局已经开始大规模的打击非正常专利,这对专利的撰写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审查员的审查重点一方面是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的实质性区别,另一方面就是实施例的制备条件以及产物性能是否真实、是否具备可重现性。

在撰写实施例的时候,发明人一定要将实施例中的制备条件都限定为具体数值,从而使产物具备可重现性。此限定方式只是为了得到一个具体的产物,与相关操作是否常规无关,不是说某项技术为常规技术就可以不补充具体流程了。所描述的具体化程度应当达到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实施例里的相关操作就能够重现的程度。

另外就是,实施例里的制备方案一定要将本方案的技术构思充分公开,避免遗漏。

对于机械领域的专利,需要与附图相对应,清楚、完整地描述构成该产品的整体结构及各组成部件的形状、构造、位置关系、连接关系、工作原理等,还应说明其工作过程。

专利中用到过特定菌种的,需要提供此菌种的保藏号或者来源。

(6)附图及附图说明:发明人在撰写技术交底书的过程中,可以通过添加图片的方式进行补充说明。需要注意的是,在添加附图后,附图在本专利中所发挥的实际作用也要以文字描述的形式进行补充。

附图中的内容应当尽可能的清晰,不得有涂改痕迹,尽量不要带有颜色。对于必须以彩色形式进行展示的附图,可以选择彩图。

对于一张附图中有多个小图的,可以对图中的小图进行编号,如(a)、(b)、(c)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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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底书中大概包含以上的六个部分,通过此方式进行交底书的撰写后,基本上就可以发给代理师,来让专利代理师将其限定为能够申请专利的形式了。相信以此形式撰写出的技术交底书,将能更大程度的提升其专利的授权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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