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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转让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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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好处
Brand benefits
1
企业注册商标,一种是企业品牌形象,可以帮助企业抢占市场,拓展业务范围
2
企业注册商标,保护了企业商标不受侵犯,保护了品牌的价值不受盗取
3
有利于市场竞争和广告宣传,树立企业信誉,成为企业质量的象征
4
节省品牌运营成本与时间累积,利于对产品品牌辨识,提高商品知名度
如何办理商标转让?
客户申请
提交申请
商标局受理
核准转让
周期
审查时间8-12个月, 1个月左右下发《受理通知书》。
所需资料
1、双方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
(受让方为个人时提供个体工商户执照复印件)。
2、商标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