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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案件
撤销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对他人商标提出撤三):对注册满3年,但是未使用过的商标,可以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使该商标无效。
撤三提供使用证据(被他人提出撤三):商标被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被撤三方需要60日内向商标局提供使用证据,确保商标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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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好处
Brand benefits
1
企业注册商标是企业品牌形象,可以帮助企业抢占市场,拓展业务范围
2
企业注册商标,保护了企业商标不受侵犯,保护了品牌的价值不受盗取
3
有利于市场竞争和广告宣传,树立企业信誉,成为企业质量的象征
4
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有利于对产品品牌辨识,提高商品的知名度
如何办理撤销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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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期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自提交申请之日起12个月;
撤三提供使用证据:自提交申请之日起6-9个月。
所需资料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使用证据:
1、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身份证复印件;
2、相关证据材料。
撤三提供使用证据额外材料:
1、撤三提供使用证据通知书、发文信封原件;2、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