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强调的是行为过程,并非专利结果。意思就是专利申请人的非正常故意行为,或是严重不专业过失行为。审查员通过分析专利内容,判断撰稿人当时在编写时的主观故意或是严重不专业行为。
二、为何要打击非正常专利(为何不驳回我专利就好,要将我列为非正常?)
1、违背专利法的诚实信用原则,扰乱秩序
2、消耗国家行政资源,使得审查员无法有充足的精力审查正常专利(审查员都要被逼得996啦!)
3、扰乱了国家在国内对专利审查工作的部署工作(不断增加审查工作站点,扩充审查员队伍),还会影响了我国在国际上自主创新形象,专利数量世界首位,专利质量被各种质疑等。
措施:既然是扰乱,那么就要予以打击,实施惩戒,而非简单驳回,只有加大后果才可以杜绝!
三、哪些是非正常专利
1、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等同,即做简单定语、特征替换,简单要素组合变换等方式,本就只能申请一件专利的,活生生掰扯出多个专利出来。
小样,换个马甲就不知道你是谁啦?
2、编造、伪造或变造发明创造内容、技术方案。可以明细看得出做出的技术方案与达到的技术效果,压根无密切关联。
例如:通过改造汽车内饰,能提高汽车加速性能。
3、在现有的技术上通过简单的替换,变形,拼凑,夸大进步效果。
例如:自行车链条和齿轮的连接装置,通过在齿轮轮齿上做个形状小改变,骑车速度能够提升100%。
4、申请的专利技术方案,明显超过申请人的研发实力或是资源条件。
例如:一家普通的包装制品企业,申请了治疗新冠疫苗的药物
某某自然人,申请了包含了5个以上不同技术领域的专利,哎呀,这不是现代爱迪生呀,既然是爱迪生,出来在聚光灯下走两步。
5、完全运用计算机手段随机、无序产生的技术方案,并非真实研发人员的创新活动。
输入几个关键词计算机就可以自动生成论文,计算机还可以自动生成技术方案,是过不了审查员的火眼金睛的。
6、所申请的专利,是为了故意规避审查目的,故意增加不必要的特征,简单的事复杂化,不符设计常理的,毫无意义的缩减保护范围。
例如:一种检测瓶子重量的设备,明明现有技术手段能够轻松检测出瓶子重量,硬要技术方案复杂化,通过先检测出瓶子的体积,随后探测瓶子的成分或密度,进而可以计算出瓶子的重量。
7、为逃避打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故意分散申请。同一类型专利内容或是等同内容,使用不同专利申请主体,在不同申请代理机构平台提交,在不同时间先后提交等方式。
8、倒买倒卖专利申请权或是专利权,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的。
例:某一申请人主体,在短期内批量转让,而且专利人的经营范围和专利内容没有关联性。大数据对转让次数和持有时间进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