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企业都会遇到这种疑问:为什么申请的专利还没多久就失效了?其实,绝大原因是因为忘记缴纳专利年费。
那么,专利为什么要交年费?专利的保护期限是多久?过期了又该如何挽救呢?
专利权期限是指专利权的法定有效时间。专利权在有效时间内受法律保护。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法定有效时间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法定有效时间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法定有效时间为15年。以上法定有效时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另外,维护专利权需要缴纳年费,如果年费没有按期缴纳,最坏的结果是被视为放弃而终止该专利权。2、未缴费终止,申请人未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专利是一种知识产权,而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工业财产权,因此专利权也可视为一种无形财产权。无形财产权与普通财产权不同,无形财产权因为不具备客观实体,所以也不存在因客体消失而权利自然终止的问题,所以倘若对其没有期限限制,必然会导致一系列的问题产生。1、专利技术自身具有随着时间推移和技术水平提高而逐渐失去其财产价值的特性;2、专利权长期被独占,不利于整个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的发展。因此,各国专利法为了避免这两种情况的发生,必然会对专利权期限采取强制规定的措施。专利权自此有了时效性。
首先判断专利过期的具体理由,如果是专利权期满的,专利权自行终止;如果是因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
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的,缴纳按下述计算方法算出的相应数额的滞纳金:1、超过规定期限一个月(不含一整月)至两个月(含两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2、超过规定期限两个月至三个月(含三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3、超过规定期限三个月至四个月(含四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4、超过规定期限四个月至五个月(含五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5、超过规定期限五个月至六个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凡在六个月的滞纳期内,第一次缴纳不足,再次补缴时,其滞纳金应缴纳数额为再次补缴时所处超出规定期限月份相应的百分比的全额年费。凡因年费或滞纳金缴纳逾期或不足而造成终止的,在恢复程序中,除补缴年费之外,还应缴纳或补足25%全额年费的滞纳金。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此时专利权人可以请求恢复专利权。
主要指的是在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2个月内未办理专利权恢复手续并缴清相关费用,一般情况下专利权彻底终止,无法恢复。一般来说,无论是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在保护期限过期之后,很多都已经不具备专利所需的新颖性,加上专利权的丧失,眼前只有重新申请专利方可拯救局面。专利权在丧失之后,只要在原来的技术方案基础上,加上新的或改进的技术方案重新提交申请,获得授权后就能成功取得专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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