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如何回报创新主体
来源:wxw 发布日期:2022-12-30 浏览:1192假如你是IP产业链上的人,你会说企业不需要知识产权吗?
知识产权源自创新,创新源自创新主体,创新企业是创新主体之一,那么,知识产权可能源自创新企业,但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企业吗?
知识产权是保护创新企业,但前提是鼓励竞争,这也是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与知识产权有着关联的根本原因所在,更何况谁又不是创新企业呢。
知识产权没有保护创新企业这样一个立场之说,但是,知识产权回报创新企业却是一个根本立场,因为知识产权不是公益的,创新企业不会做没有回报的投入。
主体总会有营收,那也就是获得了市场回报。假如某企业是创新企业,则市场回报中是包含知识产权回报的,比如说商标回报、著作权回报、域名回报、专利回报、技术秘密回报中的一种或多种。
每个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回报方式和结果不同,这个与创新主体的类型不同有关。根据与知识产权的结合模式不同,可以将创新主体的类型分为:以知识产权为业、以知识产权为炮、以知识产权为矛、以知识产权为盾、以知识产权为誉、以知识产权为资。
以知识产权为业的创新主体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除此之外,NPE、视觉中国和中国知网分别是以专利、图片著作权和文字著作权为业的创新主体,还包括部分个体发明人。
他们借生于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回报着他们,但也因为他们利用着知识产权谋生或赢利而饱受争议。
从收益回报率来看,NPE、视觉中国和中国知网都是收益颇丰的,特别是视觉中国和中国知网占据着“垄断性IP资源”且向普罗大众收取费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三年疫情面前也都还生存得不错,没有出现裁员和倒闭新闻,反而是新增的;个体发明人则是以知识产权为业却无法以知识产权为生,备受非正常申请行为的打击的同时也没有他人愿意转移转化。
知识产权是一种市场竞争武器,武器有远程攻击武器和近身攻击武器,远程攻击武器是炮,近身攻击武器是矛。
炮除了能远程打击之外,其爆炸威力也是很大。
高通、爱立信、诺基亚是典型的以知识产权为炮的创新主体,他们的知识产权炮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1)、一定会打出去也一定会伤及对方
2)、远程打击方式,打击范围覆盖全球
3)、爆炸威力大,能让对方失去市场
4)、能被拦截,爆炸威力却不会消失
将知识产权作为近身击打的矛,以矛攻击比自己规模小但对自己构成威胁的对手,理论上对方是没有炮也没有矛的,但终有可能出现万一。
此类型的创新主体都是市场龙头,通常是市场规模和技术领先的双龙头,比如思科公司、台积电、光峰科技、歌尔股份和宁德时代。
全球性通信巨头思科以专利攻击华为;台积电以专利攻击中芯国际;中国科创板上市案例中的光峰科技以专利攻击极米科技和歌尔股份以专利攻击敏芯微;以及全球动力电池巨头宁德时代以专利攻击塔菲尔和中创新航等。
发起攻击的创新主体,不是想依靠专利诉讼获得多少赔偿,他们只是想将对方一个下马威或者击伤,使对方发展降速或者降低市场份额,从而减少自己的市场份额被侵蚀或者抢占对方降低的市场份额。
知识产权保自身平安,这是大多数企业经营者的想法,但如果他人要来打破这种平安状态,就是把盾给亮出来。
此类型公司中的国内公司较多,如OPPO、敏芯微、安翰科技和中创新航。OPPO有5G标准必要专利,面对诺基亚的强攻,OPPO也亮出了自己的盾并且使出了盾后的刀;敏芯微只是为科创板上市,不仅要应对歌尔股份的专利侵权诉讼还要应对专利权属诉讼,敏芯微反转赢得了歌尔股份发起专利侵权诉讼的涉诉专利权属;安翰科技也是以盾击溃了重庆金山;中创新航不像塔菲尔那样不堪一击,举起盾牌迎战。
知识产权中的商标是品牌的核心,但将专利作为品牌一部分的创新主体可是不少,特别是要向普罗大众和资本市场证明自己是有创新的知名创新主体。
互联网公司是此类型创新主体的主力,如阿里、腾讯、百度、字节跳动、微播视界、三快在线、快手和小米等。腾讯的年度发明专利数量是我国前三之列,但是腾讯是不发炮也不使矛,最多就是在他人来犯时玩玩盾;百度在输入法技术领域使了矛,但也遇到了矛,数年未结束战斗。
知识产权从成本到资本,这是一条有特色的道路,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质押、证券化和上市。
有段时间内,初创的创新主体是离不开融资的,离开就死亡,而在融资中是有尽调的,知识产权是尽调中的一项,有知识产权的创新主体在融资方面是有优势的,因为可以讲故事。
知识产权质押和证券化,都是政策在积极推动的,不少创新主体获得了切实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