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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这些知产新规将即将实施

来源:admin  发布日期:2024-04-01  浏览:391

 4月,这些知产新规即将正式实施——


《信息技术 生物特征识别 人脸识别系统测试方法》(GB/T 42981-2023)

文件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自2024年4月1日实施。文件规定了人脸识别系统测试的一般要求,描述了人脸识别系统的功能测试方法、性能测试方法以及活体检测测试方法。文件适用于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人脸识别系统测试,开发和应用人脸识别系统的相关机构参照文件开展测试活动。

《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

条例于3月26日经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4年4月26日起施行。条例明确,鼓励各地区、各部门探索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条例规定,陕西省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完善职称评定机制,对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分类评价;建立完善专利导航制度;推动建立老字号名录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并提供必要的培训与指导;鼓励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开展知识产权公益性服务和志愿服务;优化创业环境,支持中小微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规划和布局。


相关阅读:《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4月26日起施行


《南京市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由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印发,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3月31日。专项资金采取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扶持方式。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主要包括,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知识产权治理能力提升;标准化创新;根据全市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支持其他与知识产权发展相关的任务和项目。


《杭州市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方案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2024年4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重点任务包括:加强保护体系建设,完善全域保护格局;推进政策机制创新,激发主动保护意识;提供线上普惠服务,提升基础保护能力;扩大专家人才储备,提升专业保障能力;建立企业走访制度,加强优质服务供给;开展涉外企业服务,支持企业出海发展;打通部门数据渠道,提高企业维权效率。


相关阅读: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州市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奖励办法》

办法由苏州市政府印发,自2024年4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4月19日。奖项包括:苏州市优秀专利奖、苏州市杰出发明人(设计人)奖、苏州市优秀版权奖。


苏州市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奖各奖项奖金为:(一)苏州市优秀专利奖一等奖每项奖金不超过10万元、二等奖每项奖金不超过3万元、优秀外观设计奖每项奖金不超过3万元;(二)苏州市杰出发明人(设计人)奖每项奖金不超过10万元;(三)苏州市优秀版权奖一等奖每项奖金不超过10万元、二等奖每项奖金不超过3万元。


《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

办法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为浙江省首部公平竞争审查政府规章,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重点内容包括:1.完善审查机制;2.细化审查内容;3.健全审查程序;4.加强审查衔接;5.强化保障措施。


相关阅读:新规来啦!《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发布


来源:知识产权那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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