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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工作报告(摘编)

来源:admin  发布日期:2024-01-08  浏览:489

开拓创新  锐意进取

奋力开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征程——在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编)

申 长 雨

2024年1月4日

一、2023年知识产权工作主要进展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同时也是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之年,具有里程碑意义。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知识产权领域大事不断、好事接连,事业发展稳中有进、进中提质,取得了沉甸甸的收获,呈现出崭新气象。突出表现为三件大事和八个方面的重要进展。

一是中央推进了新一轮知识产权机构改革,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实现重大优化调整。

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就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作出重要部署,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通过改革,纵向缩短了管理链条,横向加强了协同联动,整体提升了管理效能。地方知识产权局在本轮机构改革中,也都不同程度得到优化调整,知识产权系统得到整体加强。

二是中央审议出台了知识产权领域多个重要文件,知识产权顶层设计更加完善。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办印发《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优化了中央和地方事权。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了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观统筹。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并围绕“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主题,举行国务院第四次专题学习,打出了一套知识产权领域的“组合拳”。

三是成功举办两场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活动,有力密切了双方的合作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向北京主场活动致贺信,李强总理会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邓鸿森总干事,丁薛祥副总理出席主场活动宣读总书记贺信并讲话,活动规格之高、影响之大,前所未有。日内瓦主场活动也取得圆满成功,实现超预期效果,受到各方赞誉。

以上三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系统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对做好新时代新征程知识产权工作信心更强、决心更大、底气更足。

2023年,知识产权工作还在以下八个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有力。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制定35项任务清单和110项责任清单,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知识产权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切实抓好“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和“第一要件”办理。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81项年度工作举措,与驻总局纪检监察组建立监督、办理“双台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三是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印发年度推进计划和地方工作要点,完成年度监测和中期评估。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与新疆、河南、陕西、浙江、上海、广东等省区市人民政府召开共建知识产权强省推进大会,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战略支点。四是做好中央检查考核与督查激励。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第四次纳入中央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湖北、四川等17个省份获得优秀等次。上海、江苏、浙江、湖南、广东等5个省份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多个省份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对市县区党委政府绩效考核。

(二)知识产权立法取得显著进展,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得到有力加强。

一是立法进程明显加快。推动完成《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商标法》修改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发布《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指引》。开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研究。完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的制定。二是审查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修改发布《专利审查指南》和《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等部门规章。三是地方立法有序推进。内蒙古、重庆等地颁布实施知识产权相关条例,浙江、山东等地出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三)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效率持续提升,创新主体获得感不断增强。

一是审查能力持续增强。全年共授权发明专利92.1万件、实用新型209.0万件、外观设计63.8万件,注册商标438.3万件,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1.13万件。认定地理标志产品13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营主体5842家,核准以地理标志注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201件。通过PCT、海牙、马德里体系分别提交专利、外观设计、商标国际注册申请73812件、1166件(前11个月)、6196件,稳居世界前列。二是审查周期持续压减。综合运用多种审查模式,满足多样化需求。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缩短至16个月,首次实现结案量超过进审量。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一般情形商标注册周期稳定在7个月。专利智能审查和检索系统上线运行,商标审查管理系统持续优化升级。三是审查质量持续提升。发明专利审查结案准确率达到94.2%,专利审查满意度指数达86.3,连续14年保持在满意区间;商标审查、异议、评审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7%以上,质量底色更加彰显。完成实用新型明显创造性和外观设计明显区别审查试点,为后续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加强,社会满意度保持较高水平。

一是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任务有效落实。深入实施中央《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高规格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首批10家示范区建设全面启动,第二批15家完成遴选。二是保护体系建设持续深化。牵头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新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8家、快速维权中心7家,总数达到112家。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实现省级层面全覆盖。新批准筹建20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三是行政保护能力不断提升。印发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加强对商标、专利执法办案的专业指导。审结10件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和65件药品专利侵权纠纷早期解决机制案件。全系统办理专利纠纷案件1.4万件,同比增长50.1%。组织开展成都大运会、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四是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体系进一步健全。新设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21家、海外分中心2家,总数达到 45家,累计指导企业海外维权1300多起。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提升至82.04分,再创新高。

(五)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速推进,支撑产业发展效能快速提升。

一是牵头制定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建立部际间推进机制和局内工作专班。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和支持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配套政策。二是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制不断健全。优化升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体系,稳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额达8539.9亿元,同比增长75.4%,惠及企业3.7万家。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取得明显成效,达成开放许可1.7万项。三是知识产权服务创新主体能力不断提升。深入开展专利导航服务,主动对接十余项重点需求,支持产业布局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认定一批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总数达到10531家。四是知识产权价值加速显现。2022年,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到15.3万亿元,占GDP比重增至12.7%。2023年前11个月,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达3345亿元。评选表彰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启动实施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加强地理标志运用指导,成功举办大连专交会、无锡国际设计博览会和知识产权年会。山西、广西、贵州、云南、甘肃、西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积极推进区域品牌建设,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六)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持续优化,便民利企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开局良好。开展首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城市建设试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地市级综合性服务机构分别增至151家、197家和162家。二是服务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发布《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三是数据信息供给能力持续提升。上线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开放数据总量达59种、专题数据库达18个。四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加强专利、商标代理机构行风建设和信用评价,开展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实现“瘦身健体”。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优化升级,全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超8万家,从业人员近百万名,年营业收入超过2700亿元。内蒙古、黑龙江、江西、海南、青海、宁夏等地大力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七)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深化拓展,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作用日益彰显。

一是积极融入国家外交大局。党和国家领导人见证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法国、新西兰等5国知识产权机构合作文件签署。3项知识产权成果列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二是深度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出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64届成员国大会系列会议,深度参与各专业委员会磋商。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举办地理标志、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等国际交流会,联合发布《知识产权金融中国报告》。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3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我国拥有的全球百强科技集群数量首次跃居全球第一;在其评选的第二届全球奖中,7家企业获奖,中国占两席,再次位居各国之首。开展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知识产权问题研究,积极研提对策建议。三是深化知识产权多双边合作。发起举办首届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局局长会。主办第14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和系列活动。持续深化中美欧日韩、金砖国家、中日韩、中欧等机制性交流。完成第二批350个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清单公示。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扩展到32个。北京、上海、山东、广西、新疆等地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彰显地方特色亮点。

(八)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事业发展政治保障更加有力。

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进一步夯实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大力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深化职称评审改革,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学位相关工作,大力培养高素质人才。在各项工作中,驻总局纪检监察组贴近监督、跟进指导,与党组同向发力,紧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紧扣机构改革任务落实、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等重大专项工作,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一体推进“三不腐”。加强对重要节日节点的监督,聚焦机关作风、行业作风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一年来,各省(区、市)党委、政府更加重视知识产权工作,通过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或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知识产权工作汇报,审议知识产权重要议题,深化知识产权机构改革,加强宏观统筹,加大投入力度,有力促进了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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