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中心:专利预审不存在所谓的“保证授权”,从未指定任何 “官方代理”
来源:admin 发布日期:2023-07-20 浏览:65701
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的声明
各有关单位:
近日,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广东中心)接到部分企事业单位来电,咨询广东中心专利快速预审业务是否收费事宜。对此,再次声明如下:
一、广东中心是省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面向广东省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生物产业开展的专利快速预审业务为公益服务,广东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预审合格的专利申请正式提交后,申请人应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有关费用,广东中心不代收任何费用。
三、广东中心从未委托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代为办理专利快速预审备案业务及相关工作,从未指定任何 “官方代理”,也不存在所谓的“保证授权”,对所有备案企事业单位自行或通过代理机构撰写提交的快速预审申请,均秉承公平、公正的预审服务原则。
四、所有代理机构在宣传相关业务时,应秉承如实宣传原则。对于作出虚假、夸大宣传,不诚实收费,侵犯客户利益的代理机构,一经查实,广东中心将依据《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备案主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请备案企事业单位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有疑问,可向广东中心咨询核实,联系电话:020-31608608。
对于假借广东中心名义收取费用或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的主体,广东中心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7月17日
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专利预审费用的声明
一.河北保护中心围绕我省高端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产业开展的专利预审服务为公益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预审合格的专利申请正式提交后,申请人应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有关费用。河北保护中心不代收任何费用。
三.河北保护中心从未委托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代为办理预审备案业务或专利预审业务,也未与任何代理机构有预审合作关系。
四.所有备案企事业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委托代理机构,有委托需求的应委托有专利代理资质的、信用良好的代理机构代为提交专利预审申请。机构和个人的专利代理资质可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进行查询。
五.代理机构在宣传相关业务时,应如实宣传,不得误导公众。对专利预审及河北保护中心相关的其他业务作出虚假、夸大宣传的代理机构,一经查实,我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在我中心的预审注册资格,或采取其他相应惩戒措施。
六.请备案主体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有疑问,可向我中心咨询核实,联系电话:0311-85801027。
对于假借我中心名义收取费用、欺骗性宣传或开展无资质代理等行为,我中心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7月10日
03
成都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专利预审费用的声明
一、成都保护中心围绕我市生物和新材料产业开展的专利预审服务为公益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预审合格的专利申请正式提交后,申请人应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有关费用。成都保护中心不代收任何费用。
三、成都保护中心从未委托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代为办理预审备案业务或专利预审业务,也未与任何代理机构有预审合作关系。
四、所有的备案企事业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委托代理机构,有委托需求的应委托有专利代理资质的、信用良好的代理机构代为提交专利预审申请。机构和个人的专利代理资质可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进行查询。
五、代理机构在宣传相关业务时,应如实宣传,不得误导公众。对专利预审及成都保护中心相关的其他业务作出虚假、夸大宣传的代理机构,一经查实,成都保护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在我中心的预审注册资格,或采取其他相应惩戒措施。
六、请备案主体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有疑问,可向成都保护中心咨询核实,联系电话:028-89139944、028-89139938。
对于假借我中心名义收取费用、欺骗性宣传或开展无资质代理等行为,我中心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成都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