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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1省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通知(已更新26省市)

来源:admin  发布日期:2023-05-26  浏览:885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为组织做好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近日,四川、浙江、云南、吉林、湖北、广东、上海、海南、新疆、宁夏、内蒙古、江苏、重庆、贵州、甘肃、北京、福建、西藏、黑龙江、江西、河北、山西、广西、山东、陕西、湖南印发通知,明确了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管理有关事项。


地区
申报时间
四川
2023年办理两批:
5月15日—6月15日受理第一批企业申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3日17:00之前,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15日17:00之前。
8月1日—9月15日受理第二批企业申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3日17:00之前,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15日17:00之前。
联系人及电话:
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胡涵涵 金攀静 雷林 周乐瑶
(028)68107837   68107839   68107842
浙江
“常年申报、分批评审”。全年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工作分两批次开展,各地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31日、8月31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6月、9月分别安排第一轮评审;对未通过第一轮评审的企业,于9月底前统一安排复评;对未通过复评的企业,于10月底前统一安排异议处理。
企业须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通过“企业培育”数字化场景进入“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入口”,按照“申报指引”自主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云南
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集中受理各州(市)推荐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2023年7月28日和9月29日两批次,第三批次视情况组织。企业向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联系人及电话:
云南省科技厅高新处 魏金亚、杨紫涵
0871-63160665(兼传真)
吉林
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按要求进行申报。企业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同时须在申报截止日前向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提交下列纸质申报材料1份。
联系人及电话:
陈嵩嵩 0431-82752797、13500828700(微信同步)
谢 斌 18186847306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214室(省科技厅审批办)
湖北
常年申报、及时审核。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申报时间,并于10月8日前完成申报,各地科技部门于10月11日前完成审核推荐。
联系方式:
高企申报咨询 87272996
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咨询 12345 
省科技厅 87135815
省财政厅 67818528
省税务局  87322257
广东
2023年广东省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
第一批高企网上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6月20日;
第二批高企网上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7月20日;
第三批高企网上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8月20日。
联系方式:
1.省高企业务咨询电话:020-87681637、87684602。
2.省高企业务管理电话:020-83163873、83170061、37990514。
3.省科技业务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上海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0日。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先行注册,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http://zwdt.sh.gov.cn)线上提交材料,受理点形式审查,网上专家评审,认定公示后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开展。
业务咨询,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海南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6月10日。
光盘提交截止日期:2023年6月17日。
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向省科技厅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6月22日。
逾期网上系统会自动关闭,请尽量提前做好申报工作。
联系方式:
省高企认定办:65300226,65309922。
新疆
申请第一批认定的企业申报材料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材料上报;
申请第二批认定的企业申报材料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材料上报。
联系方式:
崔奇0991-3626571
王付娟0991-4592860
肖毅0991-3832818
认定咨询QQ群:68061097(申请入群时注明企业名称和姓名)
宁夏
2023年宁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按照“长年受理、分批评审”方式组织,企业可根据申报材料准备情况自行选择提交时间,全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将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分2—3批组织评审、报备。
联系方式:
宁夏科技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
联系人: 李洪娟  0951-5032792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高新处
联系人:张海东  0951-5026942
内蒙古
全年开展3个批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申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各盟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是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分批次向自治区高新技术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30日、7月30日和9月30日。
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联系人:贾媛、李艳丽
电话:0471- 6328553、6328601
江苏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不设置申报批次,企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开始申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受理各设区市、县(市、区)、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科技部门汇总上报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31日18:00。企业向地方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所在地科技部门通知为准。
联系人:
江苏省科技厅高新处 戴军 电话:025-83359254
江苏省财政厅税政处 高丽晴 电话:025-83633817
江苏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缪青 电话:025-58528833
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汪雯、任海玲
电 话:025—85485971
重庆
第一批申报时间:2023年4月5日—5月31日,区县推荐时间2023年6月30日12:00前。
第二批申报时间:2023年6月1日—8月31日,区县推荐时间2023年9月20日12:00前。
陕西
2023年省高企申报评审拟分四个批次进行,各批次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30日、6月30日、8月20日、9月20日。截止日期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到推荐部门时间为准。如因特殊情况影响企业正常申报,省高企认定办将适当延长申报时间或增加受理批次。
湖南
高企认定实行常年申报,2023年高企认定评审工作分两批次进行。高企申报材料由各市州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集中报送至省高企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两批次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26日、9月25日。企业向所在地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各地具体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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