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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课堂 | 复审案件如何办理优先审查?

来源:wxw  发布日期:2023-01-09  浏览:614

 为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了《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2017)(局令第76号)。优先审查同样适用于复审程序,那么哪些情形下的专利复审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呢?请求优先审查有哪些注意事项?


哪些情形下的专利复审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涉及到下列情形的专利复审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2)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4)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专利复审案件进行优先审查时,对申请方式有什么要求?

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复审案件应当采用电子申请方式。


请求办理复审案件优先审查需要提交什么文件?


当事人提出专利复审案件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经全体复审请求人同意,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和相关证明文件;除在实质审查或者初步审查程序中已经进行优先审查的专利复审案件外,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优先审查请求文件以纸件形式邮寄或者面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

提醒:请求人应当使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复审、无效宣告程序优先审查请求书》表格,而不是《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表格。


在实质审查或者初步审查程序中已经进行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在复审程序中请求办理优先审查时需要提交什么文件?

专利复审案件在初步审查程序或实质审查程序中已经进行优先审查的,不需要提交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仅需提交《复审、无效宣告程序优先审查请求书》和专利局之前发出的专利申请允以优先审查通知书的复印件,邮寄或者面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


请求人如何获知优先审查请求的结果?

 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和审核优先审查请求后,发出予以优先审查通知书或不予优先审查通知书,将该审核意见以纸件的形式通知优先审查请求人。


允以优先审查的专利复审案件何时结案?对通知书的答复期限是否有特殊要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进行优先审查的专利复审案件,应当自同意之日起七个月内结案。与普通程序的专利复审案件相比,优先审查的专利复审案件在审查过程中的答复期限没有变化。


允以优先审查的专利复审案件,哪些情况下会停止优先审查程序?

对于优先审查的专利复审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可以停止优先审查程序,按普通程序处理,并及时通知优先审查请求人:

(1)复审请求人延期答复;

(2)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后,专利权人以删除以外的方式修改权利要求书;

(3)专利复审程序被中止;

(4)案件审理依赖于其他案件的审查结论;

(5)疑难案件,并经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批准。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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